集團公司聘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
發布日期: 2011-04-27 09:25:00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健全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近日,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向8名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頒發了聘書。 這8名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是由各基層單位和機關相關部門擇優推薦的。他們是:李玲、顧建華、徐達山、袁思聰、邵仲華、潘健宇、徐良、徐國培。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的主要職責是:積極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反腐倡廉的各項方針政策,宣傳集團公司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和要求,協助集團公司紀委、紀檢監察部門以及本單位開展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活動;及時真實地向集團公司紀檢監察部報告本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群眾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特別是重點監督各級干部、關鍵崗位人員正確行使職權的情況。 集團公司紀委還明確規定,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有權利參加集團公司反腐倡廉工作會議和其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會議,開展有關監督檢查、調研活動;有權利了解所反映和傳遞的有關檢舉、控告的辦理情況;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文件、資料,獲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信息。 同時,集團公司將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匯報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情況,分析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形勢,針對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措施,防范廉政風險。要求所有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實際情況,收集廣大職工的意見,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并對全集團廉政建設提出好的建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