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開展貨運質量管理專項調研
發布日期: 2008-09-16 09:32:00
8月19日至22日,根據集團公司安全質量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經理室指示,安質部與商務部、生產部共同組成貨運質量調研組,以貨物進出港區、內部流轉、保管等流程為重點,分別對狼山、姚港、江海、通州、集裝箱等五家分公司的貨運質量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 調研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文件資料、現場提問等方式,對各單位的貨運業務流程及控制方法進行了全面了解,總體情況尚可。針對不同貨種,各單位都分別形成了各自的操作方式和控制方法,基本滿足了港口生產經營需要,但與安全、便捷、優質、高效的管理要求還有距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憑慣例、憑經驗操作的現象在一定范圍內仍然存在,流程約束乏力,上崗操作的要求大多來源于師傅、領導的傳授與指令。 二、崗位授權不盡合理,部門、崗位間的相互制約、共同監管未能實現全覆蓋。 三、條塊分割、各自為政,未能實現基于流程的閉環管理。 四、信息的使用范圍有限,利用率不高,參與監管、輔助監管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針對存在問題,調研組認為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落實整改。 一、各單位必須根據不同貨種及其流向,盡快形成強制執行的文件化流程,使得所有工序、崗位的作業規范及其執行過程與結果達到可操作、有制約、能評價、可追溯的管理要求。 二、擯棄傳統思維,合理授權,并根據不同的權限,設置不同的監管途徑與手段,確保所有部門、工序、崗位始終處于及時的受控狀態。 三、根據流程,重新對內外信息流進行分析、評價,合理界定各類信息的獲取、處置、流轉的方式、方法以及權限、范圍,為實現互控、閉環管理提供有效途徑和可靠依據。 四、充分發揮集團公司職能部門作用,為流程的設計提供指導、把關,同時加強對流程執行情況的動態監管與評價,督促分公司持續改進、不斷完善。 五、加強宏觀管理,有計劃、分步驟,逐步實現基于流程的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