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與南通海事局簽訂深化大船品牌合作共建協議
發布日期: 2014-04-11 16:15:00
3月31日,以全面貫徹實施《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3)》為契機,集團公司總經理王衛國與南通海事局周竹山局長簽訂了“共建水上高速,深化大船品牌”合作共建協議,共同推進大船品牌建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毛玉祥參加了共建簽字儀式,華能南通電廠、中化南通、中外運、中外代、南通明洋等單位相關負責人代表轄區港航企業參加簽字儀式。南通海事局副局長劉春主持了簽字儀式。 《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3)》于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中最重要的是“一改一取”兩大變化,即改變小型船舶范圍和取消超大型船舶概念。原來小型船舶所定義的船長從50米改變至80米,使在長江江蘇段航行的船長50—80米船舶的航路將從原來的主航道轉為推薦航路,這將為長江主航道中的深水航路上航行的大型海輪(特別是15萬噸級以上船舶)騰出更多更大的航行空間,使得大船的航路更加通暢,也更安全,符合南通港“大進大出、快進快出”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大船品牌建設。取消超大型船舶概念,意味著在簡政放權的形勢要求下,今后只要符合泊位等級、通航水深和跨江橋梁高度要求,海輪無需審批可直接進江,新規為大船進出江開辟了綠色通道,確保了長江“水上高速路”有保障地安全提速。南通海事局領導表示,在定線制新規實施后,海事部門將繼續加強安全監管,充分發揮現代化監管手段作用,維護大船進出江及靠離碼頭安全有序。 近年來,集團公司以常態化接卸20萬噸超大型船舶和吃水10.8米船舶為契機,進一步營銷大船品牌優勢和綜合成本優勢,以超大型船舶接卸為重點,用好碼頭、場地、港池、錨地等一切內外生產要素資源,充分發揮靠泊能力優勢,進一步優化生產工藝及其管理流程,實現了生產組織高效有序。2013年作業15萬噸級以上超大型船舶158艘次,其中,20萬噸級船舶作業15艘次,單船最大實載達97350噸,有力地推進了大船品牌建設。 新版《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的實施,港口發展將迎來新的機遇。集團公司領導表示,要以定線制新規定實施為契機,全面落實共建協議,加強溝通協調,認真把好安全關,進一步深化大船品牌建設,共同促推南通港口經濟新的更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