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防線 信守保密承諾
發布日期: 2009-06-26 14:25:00
集團公司將組織開展保密承諾書簽訂工作 保密工作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事關企業興旺發達。為提高企業涉密人員保密意識,進一步落實涉密人員保密責任,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機密安全,集團公司將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擬組織對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從法規制度上約束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保障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要求指出,本次對簽訂保密協議的人員將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界定,強調簽訂人員范圍要與工作中實際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范圍保持一致,既不能隨意縮小,出現應簽未簽或漏簽,也不能隨意擴大,簡單實行“全員簽訂”。強調要重點做好領導干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業務骨干等的簽訂工作。對在涉密崗位工作的借調、聘用和工勤人員也將進行涉密資格審查,一并納入簽訂范圍。 關于脫密期管理,要求離崗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時,應確定脫密期限,脫密期限由本單位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及企業機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一般為6個月至3年。在脫密期限內,相關部門和本單位應依照有關規定對涉密人員因私出境等采取限制措施。 要求強調,為加強對涉密人員的考核管理,在涉密人員中積極開展保密承諾執行情況考核,從今年起,簽訂人員必須在年度述職或工作總結中對保密承諾執行情況作出說明,對違反保密承諾的,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 保密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還對已往保密協議簽訂工作進行了規范和銜接,要求凡已簽訂的保密協議在承諾內容、人員范圍、保存管理和責任約束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應按照要求重新組織簽訂或補充簽訂相關協議。 為切實做好涉密人員保密協議的簽訂工作,通知還要求各單位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實施方案,抓好督促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涉密人員確定情況、涉密人員保密教育情況、保密承諾書保存管理情況等。必要時,可對簽訂人員熟悉承諾情況進行抽查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