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分公司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和行風建設
發布日期: 2012-08-16 10:02:00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和公司行業作風建設,增強職工的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強化管理效能,維護公司對外形象,提高公司對外信譽和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朝著又好又快方向科學發展,7月26日,集裝箱分公司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和行風建設的實施意見》。 通過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行風建設活動,讓員工進一步強化職業責任,提升職業技能,認識到個人命運與企業前途緊密相連,個人利益系于企業發展,從而自覺地學習和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自覺自愿地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把外在的約束化為內在自主自愿的需要,養成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的良好品質,從而把公司職業道德和行風建設推向一個新階段。為此,公司制定了六條措施。 一是公司實行首問負責制。客戶來公司辦事,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對前來辦事的人員熱情接待,耐心聽取客戶的陳述,了解客戶所辦事項,并認真解答客戶提出的有關問題,不可不理不睬或借故推托。 二是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集團和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公告及通告。 三是員工在代表公司的各項活動中,必須維護公司的榮譽和利益。 四是員工在工作中應積極進取、嚴于律已,強化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個人的工作效率、技能和技巧。 五是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經營或與第三人合伙經營與公司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六是清正廉潔,對待客戶一視同仁,嚴禁對客戶“吃、拿、卡要”,索要財物,嚴禁做人情船、吊人情箱。 對模范遵守上述制度取得突出成績的人員,公司將授予“職業道德模范”榮譽稱號,讓其享受年度先進個人的待遇;對不執行上述制度,或執行不力甚至違反上述制度而被舉報、投訴查有實據的人員,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教育、通報批評、嚴肅警告、經濟處罰、調整崗位直到下崗的處分。下崗期間只發生活費,下崗期間必須按時上下班,學習指定材料,并寫讀書筆記。下崗期滿后,經群眾評議,組織考核,視情況方可重新安排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