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十項禁令” 確保安全生產
發布日期: 2004-02-10 14:02:00
為從本源上預防事故的發生,南通港口集團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集團公司各單位、各部門進一步學習、貫徹安全生產的“十項禁令”,以確保港口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十項禁令》自1997年制定實行以來,由于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對港口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保障作用。但隨著港口生產的日益繁忙,部分人員對安全工作產生麻痹、松懈思想,導致作業現場習慣性違章有所抬頭,有些安全保障制度落實不到位,血的教訓敲響了警鐘。 針對嚴峻的安全生產態勢,集團公司要求各單位、各部門重溫“十項禁令”并堅決有效地加以貫徹落實,做到人人熟知“十項禁令”,人人自覺執行“十項禁令”,營造出安全祥和的港口安全生產的氛圍。通知同時要求各生產單位要結合安全監管制度的梳理、修訂工作,對違反“十項禁令”的人和事明確處理程序和處罰形式,促進安全生產的理念體現在生產的每個環節上并深入到每個職工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