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集團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
發布日期: 2005-05-25 16:50:00
5月12日下午,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和諧平安港口創建工作會議,認真貫徹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總結集團公司2004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治安安全單位創建工作,研究簽訂“2005———2006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和諧平安港口創建工作責任書”,部署今年集團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和諧平安港口創建工作重點,并對在綜合治理和治安安全單位創建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姚港港務公司等4個先進集體和季剛等50個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 2004年,根據省、市、區治安工作會議提出的要求,南通港口集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港口改革和經濟發展大局,以創建治安安全單位為抓手,進一步深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領導責任制得到進一步落實,治安防范體系更加健全,外來人口管理和消防工作明顯加強,不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港口治安秩序進一步好轉。 港口集團黨委書記徐惠香在會上對今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創建和諧平安港口工作的主要任務作了周密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要正確認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提高企業管理能力的高度,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調解工作;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民調組織的網絡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綜治、民調干部的培訓和管理,更新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機制;三是要大力開展和諧平安港口創建工作,不斷提高維護政治、治安穩定的能力,進一步提升港口形象、增強港口綜合競爭力。 會議由集團工會主席王英主持,長江航運公安局南通分局李永華局長和局長助理顧衛東出席了會議。